陈发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知名人物。这位福建首富由于擅长于通过股权交易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其身价暴增,他因此被誉为中国的巴菲特,甚至有了一个“陈菲特”的外号。但是,3年前他对云南白药的股权投资却使他陷入了一个麻烦之中,他向云南红塔集团已经交付了购买云南白药股权的22亿元巨款,却被对方以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为理由而长期拒绝股权交割,无法成为股权的所有者。为此,陈发树将云南红塔集团以及其上级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法院一审已经结束,双方正在等待宣判。
其实,这起案子虽然已一拖3年,但案情并不复杂。陈发树和云南红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的是由红塔持有的云南白药国有股,在协议签订后,陈发树迅速将交易款交付。至此,陈发树方面其实已经完成了协议规定的法律义务,但是,他却一直未能收到对方的交割股权,直至告上法庭才明白,原来协议中的一个附加条款暗藏玄机,红塔方面由于转让的股权是国有股,因此“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正是凭着这个条款,红塔的上级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这个与国家烟草专卖局两块牌子、一个班子的机构——以国有资产的代表身份,一直未能批准这份协议。但按照协议,即便如此,红塔方面也应该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陈发树,并将陈发树已经支付的收购款项退还给他。
现在,纠纷既然已经闹上法庭,等待法院判决是双方共同的选择。围绕着这起案件,法庭上曾经出现了中烟草是否为合适的国有资产代表者的争论,其实这并不重要,因为即使中烟草的代表权被否决掉(这事实上不大可能),红塔持有的这部分股权仍然是国有股,它终究能够找到合适的代表者,那么,这个现在潜藏着的代表者是否能够爽快地批准这起股权交易,仍然充满了不确定因素。既然红塔和中烟草方面提出的质疑是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那么,这个问题对于其他的代表者来说,仍然是必须重点考量的。
很显然,透过陈发树收购云南白药受阻这起案例,我们清楚地看到,横亘在陈发树面前的是一道“国有资产流失”的鸿沟。确实,在中国长达数十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一些国有资产的掌门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捞取个人利益,导致国有资产被贱卖,腐败问题丛生。但是,这种问题之所以发生,关键在于国有资产的交易不透明,未经过资产评估机构严格评估,或者即使有也只是走过场,一切全凭国有资产掌门人一个人或由其组成的小团体说了算。只要严格地经过了市场,以国有资产形式出现的国有股权完全可以得出一个合适的价格。比如,陈发树以22亿元拿下云南白药12.32%的股份,其购入价虽然略低于当时云南白药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但考虑到这是一笔大宗交易,在现有市场条件下,红塔很难将其直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变现,因此这样的价格是合适的,充分考虑到了交易双方的利益,谈不上所谓“国有资产流失”。
这起交易之所以受阻,问题的关键之处是,陈发树与红塔的协议签署以后,其交易标的云南白药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出现了快速上涨,按照现在的股价,再算上这期间的现金分红和送转股,陈发树购买的12.32%云南白药股份如今已升值至50亿元。正是这种变化导致红塔方面或者它的上级单位心生悔意,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其实只是一个借口。但是,市场交易最为重要的就是诚实守信,既然协议已经签订,就应该切实执行,红塔方面以一个高蹈的借口拒绝执行协议,并不合乎市场法则。其实,尽管云南白药股价出现了上升,但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现实,正是由于陈发树与红塔签署的这份股权转让,成为推动其股价上升的一个强劲的题材。而红塔方面在明知协议难以被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迟迟不告知陈发树并退还款项,亦不能排除是想借助陈发树在二级市场上的“名人效应”,继续让其持有的云南白药股票出现拉升。这种为一己之利而无视对方权益的行为,同样是不符合市场法则的。
类似陈发树与红塔因为股权交易而产生的纠纷,在当下的市场里已经发生过多起。数年前的盐湖钾肥事件是这样,今年发生的“王老吉”商标风波中同样反映出这方面的问题。一个民营企业购买国有企业的股权、商标以后,其股价和商标价值出现上升,原主人以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为理由撕毁协议,甚至将当时购买国有企业股权的对方以“侵吞国有资产”的理由绳之以法,这都形成了对市场交易的干扰。国有资产在市场交易中,应当以一种以其他形式的资产平等的姿态出现,而不是凌驾于其他资产之上,更不可以超越市场法则。只有这样,市场交易才能正常进行。“国有资产流失”不能成为正常的股权交易毁约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一顶政治帽子。
目前,中国经济增速减缓的局面对国有企业调结构、促转型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这需要国有资产管理者以更积极的姿态转型,其中最重要的是改变以政府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而转向以市场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因此,当前亟需引导民间资本重回投资领域,靠民间资本来创造就业、创造利润、创造增长。而像陈发树受阻于红塔这一事件的发生,并且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未能妥善解决,对于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提振目前疲弱的经济,无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负面信号。
一再发生的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之间的股权交易纠纷,也提醒我们,不仅要扫除“国有资本流失”这种政治帽子,而且应该从技术上建立起壁垒,防止交易中一方的随意毁约。比如,就这起案子来说,在陈发树与红塔签订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后,云南白药股票应随之停牌,直至股权交割、交易完成后再行复牌。这样,交易价格就可以锁定在协议签订时的位置,也可以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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