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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8, 2015

甘肃省华亭县原书记任增禄受贿 牵出129名官员覆盖各乡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郡县治,天下安”,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县委书记这一角色,承担着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繁重任务,责重权大,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诱惑和考验。
    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明确要求,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从去年2月28日江西会昌县县委书记傅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到今年4月9日河北省通报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
    被判死缓的江西南昌县原县委书记汤成奇受贿3901万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金额达500余万元。
    在基层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处于各类关系核心位置的县委书记,一人贪腐往往波及当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收受贿赂991万元,另有41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该案牵涉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了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
    “人都有弱点,不喜欢钱的喜欢美女,不喜欢美女的喜欢字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周志忍说,县委书记集资源分配、干部选拔等大权于一身,因此一些人想方设法投其所好,攀附其权力而谋利。

    落马县委书记在哪些地方捞钱

    ——贱卖资源,损公肥私获暴利。在矿产丰富地区,一些县委书记通过县矿产管理局,直接插手干预矿业开发、出让,采取私下交易、违法开采,甚至占有“干股”等形式获取高额利益。
    矿产资源性腐败成为击倒县委书记的常见“黑洞”。“稀土重县”江西安远系列腐败案中,原县委书记邝光华为其妹等亲属非法开采稀土打招呼,仅帮助其妹违法销售获利超过4000万元;去年被判刑的安徽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在担任霍邱县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在处置探矿权转让过程中,非法干预转让价格评估,并违规决定将探矿权转让,给国家造成5.2亿余元的经济损失;广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彭进瑜,涉及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插手矿产开发,并与“黑社会”勾连。
    ——借地生金,大捞土地工程财。浙江开化县原县委书记王金良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被查出从土地出让金账户中,支借1亿多元资金给4家民营企业使用,建立官商联盟谋取私利。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罗国安说,近年来随着各地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旧城改造、土地流转、基础建设,加上土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手中少数能相对自由支配的财源,某些县委书记极易利用其审批职权或影响力受贿捞财。
    ——卖官鬻爵,批发“官帽”敛财。作为手中“含金量”最高的人事权,干部选拔往往成为某些县委书记的疯狂揽财手段。去年一审被判刑14年的晏金星,“卖官”近百次受贿300多万元,被称为一手收“票子”,一手发“帽子”的“帽子书记”。
    “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这句顺口溜讽刺了一些地区存在的“卖官”现象。一位熟知干部选拔流程的官员将此形象描述为:动干部前把组织部长喊来,“记”;常委会上要求县委办主任,“念”;选拔表决时对参会常委说,“过”。“说三个字就把干部选拔程序给走完了,遇上强势的县委书记,有的县长上会前都不知道要提拔谁。”

    加强教育培训武装头脑,加快制度建设监管权力

    从行政级别来看,目前县委书记多数仅属处级,占全国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总数比例不到1%。然而,县委书记又属于特殊的干部群体,其能力高低、表现好坏直接影响执政一方的政治生态与社会发展。能治理好一个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县,就具备在更高层次施政的基础条件,因此县委书记往往成为官员仕途升迁的重要台阶。
    应当看到,县委书记队伍的基本面是良好的,大多数县委书记能够廉洁奉公,勤恳敬业。焦裕禄、谷文昌等勤政为民,都是县委书记学习的榜样;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县委书记的先进典型,其“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事迹感动一方百姓。
    为进一步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从2014年11月起,中央党校举办县委书记研修班,计划到2017年底将全国县(市、区、旗)委书记轮训一遍。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寄望县委书记: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习近平说,“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几年前,中央曾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去年以来,中央党校又组织对县委书记展开大轮训,这些举措充分体现出中央对县委书记群体的高度关注、重点培养和严格教育。
    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其中提出,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
    汪玉凯认为,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除强化教育培训和道德人格塑造外,更多应在权力制衡上下功夫。比如现在大部分县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归属同级党委管理等制度安排,都有必要适时调整,增强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制度约束,同时加强巡视、举报等外部监督力度,让“大权在握”的县委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县级作为权力体系完善的最基层政权组织,县委书记责重权大。周志忍说,当前正值城镇建设、农村改革的发展转型期,各种包裹在钱权色中的利益诱惑容易使一些意志薄弱者丧失底线,迷失自我,应当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约束机制。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曾经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权改革试点,以规范县委书记权力。长期研究中国县域制度改革问题的河南省社科院院长喻新安表示,通过制度完善,探索县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新路径,将会有效防范权力滥用,也将有助于为县委书记群体营造良好的谋发展、干事业的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年来38名县委书记落马

甘肃一县委书记受贿牵涉上百名官员

县委书记这一角色,承担着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繁重任务,责重权大,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诱惑和考验。

今年1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明确要求,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从去年228日江西会昌县县委书记傅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到今年49日河北省通报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被判死缓的江西南昌县原县委书记汤成奇受贿3901万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
在基层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处于各类关系核心位置的县委书记,一人贪腐往往波及当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收受贿赂991万元,另有41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该案牵涉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了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

人都有弱点,不喜欢钱的喜欢美女,不喜欢美女的喜欢字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周志忍说,县委书记集资源分配、干部选拔等大权于一身,因此一些人想方设法投其所好,攀附其权力而谋利。

落马县委书记在哪些地方捞钱

贱卖资源,损公肥私获暴利。在矿产丰富地区,一些县委书记通过县矿产管理局,直接插手干预矿业开发、出让,采取私下交易、违法开采,甚至占有干股等形式获取高额利益。

矿产资源性腐败成为击倒县委书记的常见黑洞稀土重县江西安远系列腐败案中,原县委书记邝光华为其妹等亲属非法开采稀土打招呼,仅帮助其妹违法销售获利就超过4000万元;去年被判刑的安徽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在担任霍邱县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在处置探矿权转让过程中,非法干预转让价格评估,并违规决定将探矿权转让,给国家造成5.2亿余元的经济损失;广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彭进瑜,涉及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插手矿产开发,并与黑社会勾连。

借地生金,大捞土地工程财。浙江开化县原县委书记王金良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被查出从土地出让金账户中,支借1亿多元资金给4家民营企业使用,建立官商联盟谋取私利。

卖官鬻爵,批发官帽敛财。作为手中含金量最高的人事权,干部选拔往往成为某些县委书记的疯狂揽财手段。去年一审被判刑14年的晏金星,卖官近百次受贿300多万元,被称为一手收票子,一手发帽子帽子书记

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这句顺口溜讽刺了一些地区存在的卖官现象。一位熟知干部选拔流程的官员将此形象描述为:动干部前把组织部长喊来,;常委会上要求县委办主任,;选拔表决时对参会常委说,说三个字就把干部选拔程序给走完了,遇上强势的县委书记,有的县长上会前都不知道要提拔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除强化教育培训和道德人格塑造外,更多应在权力制衡上下功夫。比如现在大部分县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归属同级党委管理等制度安排,都有必要适时调整,增强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制度约束,同时加强巡视、举报等外部监督力度,让大权在握的县委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据新华网报道

河北省委原常委景春华被双开 与他人通奸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景春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景春华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景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家央企存利益输送问题:神华被点名存在黑金黑洞

    13家单位巡视整改报告全部公布 央企发力清除利益输送
  中新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阚枫 马学玲)截至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全部公布了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的整改报告,包括8家央企在内的13家单位晒出“巡视疗效”。针对外界关注的央企腐败,整改报告中央企均祭出狠招,专项排查清理领导亲属“靠啥吃啥”等利益输送顽疾。
  央企发力除利益输送 清理领导亲属“靠啥吃啥”
  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在向上述单位反馈“问题清单”时,13家单位中的8家央企可以说普遍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还用了“利益同盟”、“吃里扒外”、“损公肥私”、“黑金黑洞”等严厉词汇。
  其中,中国联通、中船集团、东风公司、中国海运、中石化[微博]这5家单位均还被点名存在亲属违规经商、关联交易,领导亲属“靠啥吃啥”的现象。
  观察今次亮相的央企整改报告,利益输送问题也成了央企着力整顿的重点内容。
  在利益输送方面被巡视组点名存在“黑金黑洞”的神华集团,在今次整改报告中用2400多字的篇幅对此问题作出回应,其中,还披露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原副总裁华泽桥的落马原因:“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
  对于“一些领导纵容支持亲属、老乡或其他关系人承揽项目或开办关联企业谋利”的问题,中国联通[微博]在全系统进行排查,涉及的相关人员中,注销企业21个、转让企业63个、退出股份16个、辞去高管职务8个、终止业务往来并签署承诺书85个。
  对于亲属间的利益输送,中石化对134名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系统内从业提出了规范意见,明确了清理进度。
  东风汽车对于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靠山吃山”问题也进行了专项整改: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全部按要求填写了报表,28人存在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对1名未如实申报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并立案调查。
  在中船集团的专项清理中,共有211人的亲属经商办企业,其中5人的亲属所办企业与其本人所属单位有业务往来和关联交易,个人申报涉及合同总金额18736万元。党组纪检组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关联交易正在开展调查。
  出狠招反“四风”:南航招待费压缩近7成
  在本轮专项巡视中,中国联通、东风公司、中国海运、中石化、中国科协、南航、国际台、环保部、文化部,均在“四风”问题和违法八项规定方面被巡视组点名。在这次晒出的整改报告中,上述单位也均针对问题祭出狠招治理。
  此前公布的“问题清单”中,巡视组对东风公司“四风”问题,表述最详尽,措辞最严厉,包括“管理失控”,“整改不力”,“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等。
  东风公司在整改报告中用了2600多字专门列举。对于该集团的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管理失控”,东风在巡视期间就重点对8个单位违规出国(境)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18人党纪政纪处分。
  整改期间,东风公司给予1人政纪处分,对27人进行了组织处理。此外,公司各级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审核发票48万多张,发现问题792个,处理问题68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组织处理260人,约谈494人。
  在被巡视组点名“公款打高尔夫球”南航,南航对10余人进行处分,并责令退还有关费用,南航还制定下发禁令,对领导干部使用公车、公款、工作时间等10种打高尔夫球的情况进行明令禁止,集团党组成员带头执行落实。
  此外,针对公款吃喝,南航重新修订了《南航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今年1至3月份,集团机关和股份公司招待费用同比分别下降61%和69%。
  同样在八项规定方面进行发篇幅整改汇报的还有中国科协,报告承诺2015年会议数量由655个压缩至337个,压缩48%以上;经费预算由2900.58万元压缩至1820.27万元,压缩37%;各类培训活动压缩67%。
  整顿选人用人弊病 文化部大幅清理领导兼职
  在这轮专项巡视中,“最普遍”的问题可谓选人用人方面。根据中央巡视组当时的反馈,13家单位中,有10家均被明确点出存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在7家存在选人用人问题的央企中,中国联通、华电集团、东风公司和南航均被点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其中,华电集团和南航的问题还包括“买官卖官”。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巡视整改中,上述4家央企均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中国联通不仅将“严禁带病提拔”写入选拔任用工作“六条禁令”,还另出台规定明确“对违反选拔任用政策、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进行倒查追责”;华电集团亦倒查“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并建立防止“违规提拔”的长效机制。
  而对于“买官卖官”问题,华电集团表示,对移交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线索,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核实,进行分类处置。此外,中国联通防患未然,将“严禁买官卖官”列入“六条禁令”之中。
  除了“带病提拔”和“买官卖官”,国际台、中国船舶、神华集团等一些被巡视单位还对超职数、超待遇配备干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以神华集团为例,集团公司总部取消了总经理助理级、副总裁级、副总师级岗位,共涉及12人。
  在此前的巡视反馈中,文化部当时虽未被巡视组明确点出选人用人问题,但是巡视组称其存在“干部‘退而不休’” “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文化部在此次整改中指出,清理前,文化部退(离)休中管干部中有10人在社会团体兼职2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3名符合兼职条件的中管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清理前,文化部共有77名退(离)休司局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11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49名符合兼职条件的司局级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完)

巩新:县委书记咋成了腐败“重灾区”?

从去年2月28日江西会昌县县委书记傅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到今年4月9日河北省通报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5月8日人民网)
近年来,县委书记一度成为腐败高危人群。自2006年河南省县级党委换届以来,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而在今年的反腐风暴中,山西有近20名县委书记落马。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 使得权责不对称、“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成为县委书记工作中的最大困难。这种“政治地理边缘”,一方面给县委书记开展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导致了买官卖官等官场潜规则更容易流行。
这种现象在一些少数贫困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如“千万县令”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三光书记”福建周宁原县委书记林龙飞等都是卖官鬻爵“致富”的贫困县县委书记的典型。因为他们处在贫困县的位置,“要想富,动干部”,除了卖官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什么“致富”门路了。
县委书记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对上,县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相对独立,县委书记可以针对县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说了算;对下,县委书记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说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县委书记面临的“利益诱惑”也很大。县一级的城市拆迁、中小国企的改制等“项目”,往往是资金涉及到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重大工程”,这些项目往往需要那些具有实权的县委书记“一锤定音”,其中的“利益诱惑”对一般的领导干部而言都是一种考验。
所以,要减少县委书记的腐败,那么应该要加大对县权的改革。要重点分解县委书记权力。实行不直接分管的权力制衡机制,如县委书记不直接分管财政、物资、人事和工程,逐步形成书记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适当分离。

县委书记权力腐败:现状、成因与对策

     作者:冯志峰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级政权的效率和稳定影响到全国政局的稳定与发展。县委书记既是中央、省委实现对地方治理的执行者,又是县级政权的核心,权力大、责任重。这种双重角色使其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有别于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的角色定位。由于在县级权力机构中,县委书记位高权重,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县委书记腐败案件不仅数量在增加,而且涉及面在扩大,金额在增多,“技术”在增强。
  为提高县委书记整体素质,习近平着力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造就高素质县委书记队伍。”[1]李源潮也明确要求,“县委书记要正确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2]规范县委书记权力运行。
  一、县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内在地存在着一种异化机制,其可交换性以及能够增值的特点,使它有可能被扩张而滥加使用。“腐败”一词原指物质由原初的纯粹状态而腐化变质的一种化学状态,后被引入对权力变质研究。它在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都有发生,但发生的原因又不完全相同。当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化时期,权力腐败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3]
  县委书记身处所在县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位高权重,直接或间接拥有巨大的“话语权”,稍有不慎就可能腐败。县委书记腐败,“是指县委书记运用不当手段,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在权力失衡与监督失效的制度背景下,县委书记贪腐行为契合时代经济特征,“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呈多发趋势,并在此过程中进化为复杂的高级形态”。[4]
  纵观县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特别是自1999年至2011年来县委书记犯罪案件,其腐败现象主要可以归结为如下方面。
  (一)用人腐败
  用人腐败是县委书记各种腐败现象中最为严重的现象,典型方式就是“卖官”。“不跑不送,降职留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既跑又送,提拔重用”是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用干部规则的漠视和践踏,更与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势同水火。
  一是违反程序规定,大量批发官帽。“要想富,动干部”几乎成为某些腐败县委书记深藏心中的行为“铁律”。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短短8个月“就卖出28顶官帽”;安徽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孔礼文,“月均卖官受贿超过10万元”;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4年任期内,“卖官110人”;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离任前不到两个月内集中“批发”432顶官帽,提拔正副科级干部278人。
  二是在程序内频繁动用干部,打政策的擦边球。安徽颍上县张华琪、徐波两任县委书记前“腐”后继,张华琪“动干部”最多的一次就调整了190名干部,成为县委常委会一次调整干部全国之最。徐波在担任县委书记3年多,共卖出29顶官帽,平均一个季度卖出两顶。河南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5年“动干部”650人次;福建原周宁县“三光县委书记”林龙飞,“7年里先后调整提拔干部1000多人,非法敛财230多万元”;陕西商洛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28宗,其中就有27宗是卖官。
  三是卖官环节有中介掺入。如河南省原栾川县县委书记张献会“买官”被骗后,通过私营企业老板大肆行贿党代表;湖南省武陵区原区委书记吴让见则通过妻子、司机和情人大肆套取公款,用于挥霍。
  四是黑恶势力左右县委书记用人决策。如湖南省双峰县原县委书记朱应求,由于为黑恶势力成员安排官职最终因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而沦为阶下囚。
  “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五千元挂个号,一万元报个到,三万元给顶帽”,这些民间流传的顺口溜,形象地描述了“卖官”现象。用人腐败腐蚀整个干部队伍,助长其他各种腐败行为,最终摧毁人们对政治的信任和信心,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二)经济腐败
  “做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这是许多腐败县委书记的座右铭。他们认为,做官和做生意都是一样的,其目的都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在有限的任期内,迅速积累尽可能多的财富,某些县委书记经济腐败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县委书记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大搞钱权交易。
  一是“拿人钱财,为人消灾”,利用权力为对方“办事”,对方用钱予以“报答”。云南省麻栗坡县委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被判有期徒刑18年。他还振振有词地辩解道:“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他收钱办事,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二是打着“敢闯敢冒、发展经济”的旗号,利用项目捞钱。在工程建设、贷款融资、税费优惠、土地征用、城镇建设、资源开采、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国有产权转让等经济活动中,以权谋利。浙江开化县原县委书记王金良于1988年至2006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01.9万元。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在县国有水电站股权转让中先后5次接受他人现金90万元。河南上蔡县县委书记杨松泉为谋取利益把基础建设的每个工程,不通过招标直接承包出去,大肆收受贿赂。
  三是退休之前“放手一搏”,为自己将来幸福生活留条“退路”。国家级贫困县吉林省靖宇县县长、县委书记李铁成,临近退休前,认为已经“船到码头车到站”,就利用权力最后“捞一票”,分别收取100余人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实现了从被动型腐败向主动型腐败转变。
  四是拉长腐败交易链,实施“期权型”腐败。腐败分子在时空节律上变换以权谋私的手法,使腐败从公开转向隐秘、从现货转向期货等,以规避法律和逃避打击。如浙江省有些县委书记等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竟收到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这种与法律作对的不法现象,必定会极大地削弱司法公信力,降低贪官腐败成本,影响整个反腐进程。
  (三)作风腐败
  “在现行体制下,县委和县委书记拥有一个地方发展的决策权、用人权,人财物什么都能管得到。”如此强势权力,导致县委书记“家长制”权力绝对化。
  一是狂言狂语。“这法那法,领导的看法才是最大的法”就是一些贪腐县委书记的流行观点,典型特征是县委书记“专权专用”,通过“打、压、吓、拉”等手段达到专权目的,把组织原则、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等制度抛诸脑后,大搞“一言堂”,催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官场潜规则。如杜保乾敢于发出如此的豪言壮语:“县委就是县委书记”;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就针对强拆说出“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的雷人语言,体现出某些县委书记的“霸气”。
  二是专权独断。甘肃省宕昌原县委书记王先民3年多时间里,成了名副其实的“一言堂”“一霸手”“土皇帝”,大肆腐败,受贿金额逐年递增,创造了“渐进式腐败”神话。
  三是职务犯罪。作风腐败还常常会带来渎职侵权型职务犯罪案件,给国家、社会造成的损失比贪污贿赂型犯罪要大得多,危害更严重,反映的不仅仅是权力对权利的侵害,还加剧甚至制造了政府机关、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辽宁省原西丰县委书记利用对政法机关的控制权,悍然派出警察到北京记者单位抓捕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媒体记者,无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公权力变成了县委书记的私人工具。从权力本质的意义上说,县委书记强势根源恰恰在于特定制度运作机制下的权力授予的不合理和监督制约的不到位。
  (四)道德腐败
  某些县委书记在美色面前,丧失办事原则和理想信念,包养情人,生活糜烂,突破法律界限和道德底线,严重败坏党风党纪。一是权色交易,培养情妇。安徽绩溪原县委书记赵增军、湖北荆门市原市委书记焦俊贤,利用职权不断提升情人职务。二是心理变态,夫妻反目。江苏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生活作风极不检点,其妻实名举报致其落马。三是纵情色欲,一掷千金。如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海南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广西横县原县委书记汪波、湖南绥宁县原县委书记陈小松、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原书记曾锦春、原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等。四是由爱生恨,杀死情妇。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区委书记谢再兴、北京市前门街道工委书记罗少杰、云南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均将情妇残忍杀害。这些县委书记之所以沦为人民的罪人,与他们迷恋女色有直接关系。无怪乎老百姓中流传说,“每一个腐败官员背后都站着一个或几个情妇”。
  (五)生活腐败
  生活腐败主要表现为利用特权谋取私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超越法律制度之外的不正当待遇或特殊享受。目前最为典型的特权型腐败就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包括公款出国旅游)、公车配备及使用等“三公”消费问题,这种基于官本位意识的赤裸裸的特权虽美其名曰“工作需要”,却是十足的有悖公平正义的腐败行为。同时,利用节假日收受礼金也是生活腐败的重要表现。据纪委部门材料反映,凡是逢年过节给领导送礼的,很少自己掏腰包,大部分用公款。一旦出了问题,就说这些钱用来协调关系了,处理上只能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这样,“以礼代贿”成了难监管的腐败漏洞。
  安徽亳州原市委书记李兴民说第一次受贿是因为“工资低,身体不好,攒点钱,老来看病”。之前他多次跟家人说:“我一个农民后代,当这个官不容易,你们不许乱收别人东西。”但后来开始受贿并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共收受贿赂总计人民币56.4万元、美元3000元。并利用这些款项开办公司,再通过公司业务进行权钱交换,说明腐败正从生活消费型逐渐转向资本积累型。
  这些年查处的县委书记腐败案,基本上已经发展到复合阶段,用人腐败、经济腐败、生活腐败、作风腐败、道德腐败,可谓是“五毒俱全”。县委书记贪腐行为,已经从个体型私人化的腐败向制度化体制化的腐败转型,“腐败集团正走向组织化、网络化和系统化的生存发展之路”,[7]腐败手段由简单趋向复杂,其年龄呈现出年轻化和老龄化两个极端。根据“劣币驱逐良币”理论,县委书记腐败日益严重,最大的危害是增加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既包括经济成本,也包括道德成本。
  二、县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
  县委书记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条件,既有个人的价值因素也有集体价值观念的异化。
  (一)思想方向不够正确
  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典型的“人治”模式,某些县委书记错误地认为权力是上级领导的“赏赐”,因而只对上级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却置若罔闻,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逃避和拒绝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屡屡发生“黑头文件不如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不如口头文件”的现象,反映出现实中还存在着等级特权、家长制、任人唯亲等不良思想、作风、习惯。这种错误思想,反映到现实工作中就有可能滋长县委书记“唯我独大”的思想,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权力欲膨胀,把自己推向事业的死胡同。
  “利益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8]政治人与经济人一样,也是利己的和理性的。“当个人由市场中买者或卖者转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品行不会发生改变”。[9]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某些县委书记感到自己收入偏低,认为自己这么优秀,位居这么重要的位置,待遇还比不上自己管辖范围内一个私有企业的小老板,开始把自身的价值定位于个人收入的高低上,于是不择手段地任意侵吞公款而走向犯罪道路。
  由此可知,某些县委书记走向堕落并非偶然,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心理嬗变主要表现如下:在起始阶段,抱有为人民“干大事、干好事、干成事”的进取精神,力图取得尽可能大的成就;但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挫折或不顺心的时候,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反差,从而产生“自我放纵”或“攀比”心理,萌发谋取私利的邪念;特别是看到一些社会丑恶现象或潜规则的作用后,逐渐产生“侥幸心理”;一旦打开贪欲的“潘多拉魔盒”之后,就会心理扭曲“冒险疯狂腐败”,毫无悬念地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最终发展到案发后“心理崩溃”状态。
  任何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产生的,特定的行为总是与特定的心理特点联系在一起。制约县委书记权力就应根据贪官的腐败心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地预防。
  (二)机制设计不够科学
  任何权力运行机制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点、理论的指导下建立的。当前我国权力运行机制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缺乏对国家机构设置和运作的技术性、工具性分析,过分强调了各种国家机构在本质上的共同性,却忽略了它们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独立性、差异性,从而使我们忽视对权力的制约和限制,忽视权力所有者对权力行使过程及行使结果的监督,使得人民所授予的权力变成腐败分子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使得某些“社会公仆”变成“人民主人”,导致权力“异化”。
  我国长期计划经济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也是形成权力运行机制缺陷的重要历史原因。计划经济导致我国权力结构重垂直领导、轻横向监督与制约,从而使各项权力的行使都缺乏边界限制,导致权力运行机制缺乏民主传统。当前县委书记权力运行依靠的往往是官僚制等级结构,这种层级制的委托代理机制与封建意识相结合,最容易出现“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现象,这些部门或利益集团“对提高社会的生产力缺乏兴趣,却致力于从国民收入中攫取更多的利益份额,即使这样的活动会极大地破坏社会生产力也在所不惜”。[10]
  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县委书记集财权事权人权于一身,可以直接影响一个县域内的司法、舆论。有人称县委书记“除了外交、军事、国防外,他们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不少县委书记以家长自居,“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有县委书记曾说:“县委书记就是家长,县长就是管家”,赤裸裸地暴露出某些腐败分子的“专权”心理。
  处在县委书记这个特殊的岗位上,职务上的“便利”实在太多,各类“重大事项”都需要县委书记点头拍板,“寻租设租”活动不断,官商的界限日益模糊,使得权力运行机制“梗阻”不通。
  (三)监督措施不够规范
  县委书记虽然在名义上要受到各种形式的监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受到党员、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执政党的官员,要受到参政党的监督;作为公民,要受到法律的监督;而无论作为何种身份,都要受到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但由于没有对应的权力与之相抗衡,各种形式的监督几乎成了镜花水月。
  在党内权力运行上,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集中于县委书记。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一般都是常委会或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谈不上由党代会决策,造成党内监督体制软弱无力。
  就社会监督而言,主要问题有:权力行使缺乏透明度,搞“暗箱”操作;没有确立和保护民众对政府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以权利制约权力机制,封闭运行的县级权力也无法承受开放社会民众的有效监督。当前对县委书记监督现状,仍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
  这种“监督体制困境”与传统文化的消极方面是分不开的。儒家文化崇尚“德治”,以“内圣外王”作为人格理念的目标和标准,过分强调和依赖个人道德修养的“自律”作用,忽视了制度、法规、纪律等“他律”的作用。这种思想反映到我国权力运行机制中,则表现为忽视制度建设,权力运行非规范化、非程序化。
  县委书记也是理性的人,同样有个人利益的追求。政府官员掌握权力,使得他们的行为难以约束;政府官员之间关系密切,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政府对信息进行垄断,因而不可能对政府部门的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县委书记领导“标杆”会发挥导向作用,“在一些官场腐败潜规则的作用下,会使一些监督制约机制难以落实甚至有被逐渐掏空的迹象。”[11]如果“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腐败现象将会在社会上日益蔓延”。[12]
  三、治理县委书记权力腐败的对策
  县委书记腐败问题是内因(主体)和外因(客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贯穿其中的主线是文化理念问题,治理腐败必须重视从思想理念这个角度寻求突破口。
  (一)强化执政理念
  任何社会都离不开强有力的道德和伦理法则,“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自愿的现代配置还是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13]意识形态是执政党建构政治合法性的核心资源,有着强有力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是一种硬约束而不是软约束。
  德行修养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本、执政之基和为官之道,是衡量其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志。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县委书记必须在党纪国法和伦理道德价值的指导下,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做出理性的合乎社会要求的决策行为。这就要求必须转换县委书记的观念,用创新意识破除陈旧观念,促使“官本位”的权力观向“人本位”的服务观转化,引导“人治观”向“法治观”转化。
  (二)优化体制流程
  县委书记权力机制的逻辑起点是制度。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从领导体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胡锦涛在反对领导干部腐败的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1.确定权力授权主体。民主的各个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授权,最重要的原则是主人的选择权。
  县委书记用人权“是组织上为保证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职能所赋予的强制性支配力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14]要保障党员能够按照组织程序,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在党内真正形成敢说真话的良好政治氛围。建立和实行差额选举制度,把竞争机制引进选举,从选举方式和程序上完善选举制度,“保证写票的秘密性和投票时采取秘密方式”,[15]有利于发现和遴选人才,破除干部任用潜规则,把人民拥护的德才兼备的人才推上领导岗位。必须坚决破除“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干部任用作风,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并从源头上遏制人事腐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扩大县委书记直接选举范围,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县委书记选举制度。着力完善公示内容,健全罢免程序,使选举人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在选举中合理、正确运用自己的选举权和开展选举质询工作,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人民意志得到真实反映。
  按照党章规定,县委书记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就必须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将县委书记由省委常委会票决为主逐步过渡到党代会选举为主,将差额办法引入党代会选举中来,实行组织差额提名正式候选人。要打破“必须确保组织意图实现”的思维定式,摒弃“陪选”“软差”等违反选举规定的行为,让“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2.明确权力的使用边界。必须遵循“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监管分离、相互制约,简化程序、公开透明,集体决策、违责必究”的原则,公布县委书记权力清单。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县委书记权力包括七项:动议权、提名推荐权、干部调整方案审订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管理教育权和其他权力。必须分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党委会、执委会和纪委会掌握,在权力的构架上达到平衡。同时,真正确立党的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地位,县内任何重大决策必须经党代会充分讨论通过,县委常委会履行党代会决策的职能,定期向党代会作工作报告。明确“党代会”是决策机构、“书记会”是议事机构、“常委会”是执行机构的职能。“党代会”通过合法程序有罢免县委书记的权力。尽快实施“党代表常任制”,党代表有权质询县委书记对党代会决策的执行情况。
  3.制定权力的运行流程。在权力清单基础上,遵循“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标准,明确权力流程的核心是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运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重点关注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风险点,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其中每个环节都标明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每个环节都规定“谁来办”“如何办”“什么时间办结”,规定“运行流向”和“办结事宜”,将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4.评估权力运作绩效。“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切实改进对县委书记的考察、考核工作,要求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评价、民意调查等新途径,特别是注意扩大“知情者”的谈话面,鼓励和保证干部群众敢于讲真话、说实话,变“官评官”为“民评官”,把“民众考评”与“组织考评”“考试考评”结合起来,力求做到“官评”与“民评”相统一,以“民声”决定“政声”,打破内部的考核游戏规则,形成官方与民间的互信与互动。对工作绩效显著,为民办实事得到民众信赖和拥护的县委书记要予以提拔重用;绩效考核的目的就是要明确责任追究方式,把教育和惩处结合起来,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干事环境。
  (三)强化监督力度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会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6]人民该如何制约监督国家权力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首先就是要人民普遍参与立法。邓小平也曾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17]当前县委书记腐败斗争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发现难”和“惩处难”,[18]滋生腐败现象的环境和土壤一时难以铲除。
  加强对县委书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围绕中心、系统治理、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重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入手,改变以往权力行使过于集中、程序不够科学合理、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责任不够清晰等问题。
  从纵向来看,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应从“筑牢基础、健全制度、严明纪律、抓好外围”方面加强监督。
  一是要改革和完善党内监察制度,着力改变现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的体制缺陷,确认纪委受党的代表大会委托的地位,赋予其与执行机关平等的地位和权力,进而从根本上保证纪委能够独立地行使其监督权。
  二是要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巡视。要摸清县委书记权力底数,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环节,进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巡视对象明确,就可以保持巡视监督的稳定性,形成持久的监督态势,解决好当前监督不力的问题。
  三是要健全对县委书记的弹劾制度,将县党的委员会作为对县委书记监督的主体,党的委员会要定期审议党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定期审议县委书记的工作。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对违法违纪的县委书记提出弹劾要求,并就特定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进行表决。如果有多数委员同意的弹劾案成立,就应当立即启动弹劾程序,并同时停止县委书记的工作,使其在思想上“不敢为”“不愿为”和在机制的控制下“不能为”,制约权力行使。
  从横向上来看,体现为党委与其他机构的分权。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应列席研究干部人事的常委会,参加讨论、发表意见,强化监督力度。同时,县委班子决策层的分权更为重要。所有领导班子成员的决策权应该都是均等的,要防止一把手那“一票”的分量超过其他所有成员“一票”的总和,坚决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从根本上来说,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是对权力运行的提醒和督促,也是实现反腐败的关口前移、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障。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成为监督的关键渠道。
  要增大设计群众切身利益政策的透明度,对每项权力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由哪个机构负责,如何监督制约,监督举报有哪些途径等。通过权力对权力的制衡和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体系,重点建立健全“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是指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经、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任职回避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问责制、党务公开制度和巡查制度等,[19]探索建构一种科学的县委书记权力运行机制理论,以期将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改革带动整体改革研究推向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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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5, 2015

2014年反腐已波及26位A股“大佬”(名单)

2015-05-04 08:04:00来源:新京报作者:朱星
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
  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
振芯科技实控人何燕
  振芯科技实控人何燕
锡业股份原董事长雷毅
  锡业股份原董事长雷毅
2014年下半年,沉寂多年的股市忽然火爆,不过,部分A股公司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却因反腐风暴的缘故无法参与这场股市的狂欢—他们或因涉嫌腐败被调查、或被带走协助调查、或者已经锒铛入狱甚至被判死刑。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4年全年,共有26位A股现任或前董事长被反腐波及。
  2014年下半年,沉寂多年的股市忽然火爆,不过,部分A股公司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却因反腐风暴的缘故无法参与这场股市的狂欢—他们或因涉嫌腐败被调查、或被带走协助调查、或者已经锒铛入狱甚至被判死刑。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4年全年,共有26位A股现任或前董事长被反腐波及。
  统计发现,如果是国企一把手被调查,都伴随着“违纪违法”行为,下场多被处以刑罚,往往也意味着其仕途的终结;而民资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如果只是被要求协助调查,一些人还存在转机,在调查结束后,依然能够回归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反腐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4年全年,共有26位A股现任董事长或实控人以及前董事长受反腐波及。
  有10位是在2014年前就被曝出受到反腐波及,但事件在2014年有新进展,不断受到社会关注:例如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其于2013年9月1日被曝出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14日,蒋洁敏被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于同年10月23日被开除党籍。有8位是在2014年度被首次曝出受到反腐波及:其中包括江苏索普董事长尤廉、宝鹰股份董事长古少明以及川投能源原董事长黄顺福等。公开信息显示,黄顺福是2014年全年,被反腐风暴吹倒的最后一位A股上市公司董事长。
  最严重者被判死刑或死缓
  有“锡王”之称的锡业股份原董事长雷毅,在2013年7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4年11月25日,雷毅在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一审判决中,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雷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ST金路原董事长刘汉,于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2014年5月23日,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一审被判处死刑,同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的死刑判决。
  今年2月9日,刘汉被执行死刑。刘汉也是本轮反腐中,截至目前为止,唯一一位被执行死刑的A股董事长。
  卸任的“前董事长”也被查
  还有8位是曾经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虽然已经卸任,但是于2014年被曝出存在腐败问题后,引发了公众对其曾经任职的上市公司的关注。
  例如,2014年7月,已经退休的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受贿被调查,王宗南此前曾担任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的毛小兵,曾于2000年至2009年担任西部矿业董事长,并推动西部矿业于2007年登陆A股。被调查时的职位是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毛小兵被查后,被媒体曝出其担任西部矿业董事长期间,公司存在IPO违规改制等问题。
  不少国企负责人被查“后果严重”
  2014年,陆续有国资控股的董事长被审判。除了前述的蒋洁敏和雷毅外,兴蓉投资原董事长谭建明,于2014年11月,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谭已提起上诉。
  此前被调查的柳钢股份原董事长梁景理,于2014年11月,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被移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还有的国企董事长因为被调查而选择自杀。2014年5月19日晚间,三精制药(现改名为“人民同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刘占滨于2014年5月16日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于卫生间摆脱监护法警,从窗户跃出坠地身亡。
  三精制药未透露刘占滨被调查的原因,不过业内传闻为涉嫌贿赂。
  刘占滨是2014年度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因被公开调查而死亡的董事长。
  一些被查民资董事长“全身而退”
  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们,受到腐败问题波及后,除了少数人外,多数还能在协助调查后全身而退。
  和顺电气于2014年1月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姚建华正配合江苏省公安厅进行调查。2014年1月17日晚间,和顺电气公告称,姚建华已回公司正常履职,配合江苏省公安厅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
  同样幸运的还有宝鹰股份董事长古少明。2014年8月4日,宝鹰股份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古少明目前正处于协助调查状态。两个月后,宝鹰股份表示,10月14日,公司接到家属通知,古少明已取保候审,开始正常履行其工作职责。
  宜华木业和宜华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在被要求协助调查后,也于2014年10月返回上市公司主持工作。
  不过,像涉及中石油腐败案的明星电缆,其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李广元,自2013年8月失联后,迄今为止,并无消息传出。
  观点
  “本轮反腐有利纯化政商关系”
  致力于中国政商关系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聂辉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资和民资上市公司董事长,其身份以及涉嫌犯罪的性质不一样。
  聂辉华称,国企一把手往往拥有公权力,存在受贿和索贿等重罪,在法律规定上,行贿的罪责更轻。“行贿方在协助调查过程中,如果能积极交代行贿线索,是可以被认定为有立功行为的。”
  聂辉华称,所以在上市公司涉及腐败问题上,两者面临的责罚不同。
  对于本轮反腐,聂辉华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纯化政商关系。“从根本上来讲,反腐还得通过制度约束公权力。”聂辉华建议,要加强对官员财产申报的调查和处罚力度,对于不报、瞒报的,要给予撤职等严厉的处罚。
  新京报记者 朱星 北京报道

神华集团子公司8名干部为原任董事长捐建家庙被处分

  神华集团公司公布巡视整改情况,其中提到根据中央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对神宁煤业集团多名党员干部在原任董事长张文江修建家庙时捐款、少数党员干部在灭火工程管理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6名矿级领导被检察院立案调查等问题调查核实,给予8人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接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书记有关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统一集团公司党组和领导班子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确立了整改落实不走过场见真章的总基调。在58天的集中整改期内召开7次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完善内部巡视体系、开展内部专项巡视和组织子分公司领导约谈等有效形式,逐级宣贯、层层传导,促进神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迅速统一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坚定的行动力认真抓好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改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董事长张玉卓同志任组长,总经理凌文同志和纪检组组长孙文健同志任副组长的集团公司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49个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对每项整改问题实行专项工作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分别约谈了各子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和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全集团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闭环体系。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10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共计172条,制成《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汇编》。按照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负责人,做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一对应;执行整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党组每10天对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题审查与督导,构建起有效的闭环管理与督促机制。
  (四)突出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显性问题中挖掘发现隐性问题,总结归纳经验教训,明确问题处理方向方式,构建有效问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查处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改进一批(工作)、建制一批(制度)”的整改思路,对煤炭销售、灭火工程、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基层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二、不折不扣推进巡视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严肃处理相关问题并对有关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对神宁煤业集团党委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根据中央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对神宁煤业集团多名党员干部在原任董事长张文江修建家庙时捐款、少数党员干部在灭火工程管理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6名矿级领导被检察院立案调查等问题调查核实,认定神宁煤业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重缺失是导致上述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经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对神宁煤业集团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董事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责任追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二是责成神宁煤业集团党委对涉及为张文江修建家庙捐款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给予8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已调出神宁煤业集团的有关人员转由本人所在党组织研究处理。
  三是责成神宁煤业集团党委对田光明等6名矿级领导涉嫌违法犯罪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对6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原所在7家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并通报批评。对原所在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业务领导和神宁煤业集团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给予10人党纪政纪处分,对22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四是对灭火工程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经调查核实,神宁煤业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对灭火工程管理失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党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神宁煤业集团安全监察局原党委书记兼副局长牛进忠、安全监察局主任师刘宝龙因在灭火工程管理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已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对包头煤化工公司党委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经调查核实,包头煤化工公司党委2009年共发展预备党员22名,存在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全、有的批次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晚于党委会召开时间以及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经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对包头煤化工公司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3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2.认真开展内部专项巡视监督。作为落实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重要措施,抽调70多名干部成立6个巡视组,对7家子分公司开展专项巡视,督导被巡视单位纪委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其间共受理信访举报171件,其中21件移交被巡视单位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20件,1件正在办理。经被巡视单位纪委调查核实,对3家三级单位领导班子通报批评,给予20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32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取消了3家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和4名评审专家资格;对11家违约供应商根据相关合同扣除部分货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集团党组还把开展内部巡视作为加强对子分公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长效手段,决定用一年时间实现对所有子分公司巡视全覆盖。
  3.约谈子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共约谈了42家子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对10家重要的或潜在风险较大的单位进行个别约谈,其他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传导压力和责任,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抓实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按照中央巡视组和集团公司党组部署认真抓好有关整改任务的落实。
  4.建立子分公司党委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制度。根据制度规定,集团公司党组每季度选取2至3家子分公司党委,向集团党组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况。通过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党组“亮相交底”、党组采用“解剖麻雀”的方式,提醒和督促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建立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团公司党组成立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由党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法律、人力资源、监事会、内控审计及巡视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集中研究、协调解决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重要案件查办进行督导等。
  (二)关于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问题整改情况。
  1.对2003-2012年煤炭销售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重点合同煤销售中存在的严重问题,集团党组派出专项审计工作组,围绕煤炭销售政策执行、重大决策、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四个方面,对销售集团2003-2012年煤炭销售情况,以及神宁煤业集团、神新能源公司并入神华集团公司以来的煤炭销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重点合同煤销售过程中存在年度订货方案决策程序不规范、缺少制度约束、价格自由裁量权过大、客户分类标准不清等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现已查明华泽桥在担任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副总裁、神华煤炭运销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对华泽桥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巡视整改期间,在深入调查华泽桥有关违纪违法线索时,又发现其伙同原运销公司所属山东办事处主任陈家敏涉嫌共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对陈家敏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华泽桥、陈家敏的违纪问题已基本查清,涉嫌违法的问题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全面完善集团公司党组对煤炭经营销售业务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党组把煤炭经营销售方面的整改作为这次巡视整改任务的重中之重,通过完善制度和明晰流程,建立了决策层(党组和董事会)、经营层、操作层“三位一体”决策机制。党组、董事会负责销售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中长期销售战略、政策,年度订货方案等);经营层负责销售方面的日常决策(包括价格体系制定和日常销售价格调整等);特别就价格管理与执行形成了“5+1”(总经理、总裁、分管领导、销售管理部、销售集团共同研究和董事长参加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决策制度,审定和批准商品煤销售价格的调整变动等事项,并报总经理常务会备案。同时,修订完善《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销售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价格管理办法》和《神华集团公司商品煤及煤化品客户管理办法》3项重要制度,完善了销售计划和方案、年度煤炭销售价格体系和价格建议、商品煤年度重要客户分类管理流程等内容。
  3.对煤炭经营销售核心领域的风险点和制度流程进行重点完善。认真吸取在实行重点合同煤销售时期存在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煤炭经营销售环节相关制度流程,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按照决策、管理和操作3个层面对集团总部和销售单位的煤炭销售、采购业务领域进行全面风险识别,范围覆盖销售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客户管理、销售渠道管理、煤炭采购管理、销售过程管理、质量与数量管理等7个方面。集团决策层和经营层共梳理风险点6个,修订完善业务流程8个,修订相关制度3项。销售集团在操作层面梳理风险点69个,修订业务流程11个,新增业务流程1个,修订相关制度6项。
  4.拓展延伸加强对所有煤炭购销业务的管控。按照“流程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对有煤炭购销业务的神宁煤业集团、神新能源公司和其他有外购煤业务的子分公司全面开展风险点和制度流程的清查与梳理。督导神宁煤业集团梳理风险点41个,修订相关制度流程18项;督导神新能源公司梳理风险点27个,修订相关制度流程7项。涉及外购煤业务的神东煤炭集团、准能集团、销售集团等10家单位和销售集团的西北、华北等三级公司,全部完成梳理工作并加快推进相关制度流程的修订与完善。涉及煤炭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25家子分公司及有关下属单位,同时开展了煤炭质量和数量管理风险点的排查和制度流程的梳理,力争年内完成全部风险点梳理和制度流程的修订工作。
  (三)关于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问题整改情况。
  1.对1998年以来灭火工程情况进行专项调查。集团公司成立灭火工程专项调查组,从灭火工程的时间、决策、合作方资质、合作方选择方式、项目执行、资金等情况入手,对集团公司1998年以来所有煤田(矿)灭火工程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核实,集团公司涉及煤田(矿)灭火工程的单位有神东煤炭集团、神宁煤业集团、准能集团、乌海能源公司、神新能源公司、包头矿业公司等6家子分公司,共有灭火工程项目15项(矿区)。除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境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神宁煤业集团4个块段灭火工程未结束外,其余灭火工程均已完工。调查发现,集团公司灭火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过程监督不到位、安全监管不严谨等问题。
  2.健全完善灭火工程管理机制和制度。为规范灭火工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腐败风险,彻底杜绝过去有的单位借灭火工程之名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针对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将灭火工程比照建设项目统一纳入管理范畴,确保灭火工程依法合规、安全有序实施。鉴于相关子分公司对既往灭火工程的管理制度标准与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要求有差异,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防灭火及环境治理等工程中煤炭资源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田(矿)灭火工程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灭火工程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把灭火工程纳入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煤田(矿)灭火工程勘察设计及火区认定管理细则》等9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坚决查处灭火工程领域腐败案件。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党组纪检组对张文江、牛进忠和刘宝龙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核查,张文江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负责人期间,涉嫌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牛进忠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灭火工程公司经理期间,涉嫌获取非法利益;刘宝龙在担任神宁煤业集团灭火工程公司经理期间,涉嫌向灭火工程承包商索取贿赂,还发现了其他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张文江、牛进忠、刘宝龙已经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3人均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于其他有关人员利用灭火工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集团党组纪检组正在配合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4.认真核查“私人老板故意制造火点、谎报灭火项目”问题。集团公司组成专项调查组,在6家涉及灭火工程的子分公司进行细致排查,同时做好企业诉讼维权的法律准备。
  (四)关于党的建设相对滞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堪忧问题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把企业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的“三管好”制度和措施。集团公司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重点在制度层面解决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一批“三管好”制度措施,印发了《神华集团公司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神华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神华集团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神华集团公司总部“五型”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建设标准化党支部的指导意见》5项新建制度,正在就《神华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党委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2项新建制度征求意见,将近期召开集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施行。
  2.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是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制定下发了《神华集团公司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突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党的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内容。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分类施教、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素质。二是抓好关键少数。重新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内容和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个自信”、“三严三实”、“四个全面”等作为重点内容,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党组和基层党委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近期、督长远。3月31日至4月2日,举办了一期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发挥国企党组织独特政治优势等,集团公司党组书记作了《坚持从严治党,党委书记如何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专题讲座。集团公司还分期分批举办基层单位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加强新形势下党委书记如何抓党建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各子分公司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四是开展线上教育。继续优化党建科学化信息管理系统,不断丰富集团公司全体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将其办成富有号召力、感染力和吸引力的线上学习教育平台。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抓住基层党委换届时机,配强配优党委书记。8家子分公司党委完成换届,其他5家子分公司党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换届。共配备和调整10名党委书记和9名党委副书记。二是设立直属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总部和在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三是理顺京外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和垂直化管理的关系,协调解决了个别子分公司党委属地化管理问题。四是对子分公司党组织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工作。五是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对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的决定》所规定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职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配备”落实情况。
  4.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各级党建工作部门、党务工作者的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党委、党委成员、支部成员、党小组责任清单以及责任落实和考核方式;增加了责任追究内容,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给予党纪处分的适用条款。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成员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成员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
  5.梳理和优化党建工作制度。对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新建和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22项制度,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6.开展正确处理“两个关系”专题研究。与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合作,就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处理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市场主体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关系(简称“两个关系”)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两个关系”研究课题组,形成能够有效解决好“两个关系”并指导依法治企和法治神华建设的研究成果。
  (五)关于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1.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20件,给予1人撤销纪委书记处分;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纪委领导职务,调离原岗位;给予1人行政降职处分,调离原岗位;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通报批评。
  2.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能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要求。制定出台了《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评价标准、结果运用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了《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通过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正在编制《神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2015-2017年培训规划》,将用1年时间对全集团所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
  3.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置。梳理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和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总部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共869件,分别由集团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自办或移交6个集团公司巡视组、有关子分公司纪委和有关部门办理,已办结498件,占57%;给予83人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9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5人。
  特别是对其中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337件,党组高度重视,集中100多人组成19个专项核查组和有关子分公司纪委共同进行调查核实。截至4月3日,已办结182件,占54%;给予55人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2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移交的反映个人利益诉求的96件信件也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劳动争议、工伤待遇、征地拆迁、住房物业、合同纠纷、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10类问题,诉求涉及23家子分公司。目前已办结37件,其余信件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加强子分公司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及时配备和调整子分公司13名纪委书记,配齐配强子分公司纪委书记队伍。二是按照中央纪委深化“三转”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子分公司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的意见》要求,8家子分公司落实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区域纪检监察中心与子分公司纪委联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其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是拟定了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方案,集团公司党组于近期研究通过后下发施行。四是制定《神华集团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纪委书记述职管理办法》,要求纪委书记就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纪检组述职,并进行现场测评。五是制定《神华集团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纪委书记问责管理办法》,对问责的范围、方式、程序和依据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将问责材料存入被问责人的人事档案,并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对历年来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38项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按照“继续有效”、“需要修订”和“废止”等不同处理意见进行系统性更新完善。对需要修订的制度,明确责任人,明晰修订要求,并确定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党组审议通过并下发施行。
  6.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一是通过问责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对有关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严肃的问责警示,对集团公司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的党性教育,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效果。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经完成了张文江等3人违纪违法问题剖析材料,2015年上半年神华集团将召开一次警示教育视频大会,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镜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六)关于一些所属企业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程序。一是下发了《神华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对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分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的管控原则和相关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子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二是修订完成《神华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神华集团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3项制度,已经集团党组讨论通过。正在修订《神华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公开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子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2.对人力资源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子分公司存在的选人用人、机构编制、薪酬和用工管理、人事档案、基础资料建设等问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42家子分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子分公司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基础资料建设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在选人用人、薪酬和用工管理方面,个别子分公司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集团公司已于3月31日前向各子分公司反馈整改意见,要求将整改责任逐项落实到人。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对党组管理干部和所有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的填报、汇总及系统录入工作;已完成对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裸官”情况的核查,正在对全集团处级干部进行排查;实现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和子分公司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集团公司集中管理。
  3.对超职数、超待遇配备干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集团公司总部取消了总经理助理级、副总裁级、副总师级岗位,共涉及12人。要求各子分公司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27家子分公司存在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责令其抓紧整改。截至4月3日,已有14家子分公司完成整改,其余13家子分公司也将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4.对神宁煤业集团管理层级、分配体系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针对神宁煤业集团管理层级结构不规范、分配体系不合理、干部超编现象突出等问题,集团党组要求神宁煤业集团精简优化管理层级结构,修改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理顺内部职级体系和分配体系。截至4月3日,神宁煤业集团已经拟定了压缩管理层级、核减机关人员方案,拟于2015年底前整改完成。
  5.及时核查处理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梳理出包括中央巡视组移交和其他反映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共计47件。对中央巡视组、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移交的神宁煤业集团、黄骅港务公司、国华投资公司3件选人用人问题专项督查件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后,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4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其余44件信访举报件也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32件已经办结,5件已经提出处理意见正在按照程序逐一落实,7件正在调查核实。
  (七)关于资产并购重组方面聚集较大腐败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资产并购重组的相关制度。梳理相关制度29项,涉及资本运营、产权管理、战略规划、财务管理、法律事务、投资者关系等7个方面,查找出制度不完备、制度间存在冲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已修订完善了《神华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神华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将于近期下发。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后评价操作规范,加大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力度,于2015年内完成。
  2.对资产并购重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党组决定用半年时间,对20052014年集团公司所有资产并购重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要求各子分公司对所属资产并购重组项目同步开展专项审计,彻底理清资产并购重组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揽子改进和完善集团公司资产并购重组方面的决策机制、管理体制和制度措施,坚决查处资产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八)关于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方面聚集较大腐败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1.完善招标工作领导机制。为严格贯彻有关招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非公开招标事项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完善了招标工作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由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以领导小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的招标和非招标事项。决策过程必须履行规定流程,即由专业部门进行内容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程序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强化集体决策机制。
  2.制定和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一是制定了《神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涵盖工程、物资、服务等所有采购行为,统一招标额度标准,规范招投标、非招标采购的基本流程及审批要求,规范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主体的监督和处罚措施。该制度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二是对《神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神华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3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正在履行制度审批流程,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强化对内部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公司)的考核,在2015年考核评价指标中增加了“招标控制价审减率”和“有效投诉次数”指标,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修订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细化工作纪律、增加了评审专家的义务、评价管理、违规处理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力度。
  4.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大幅修订了《神华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监督办法(试行)》,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均纳入监督范围,规范了招标监督的主体、原则、职责和方式,明确了18个监督环节、41个监督要点,规定了招标人纪律22条、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纪律21条、投标人纪律15条、评委纪律18条,还增加了投诉处理和惩处条款。该办法于近期发布执行。
  5.核查处理招投标方面的问题线索。对有关单位在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有关领导、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给予5人党纪政纪处分,对32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取消了3家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三年投标资格;对违反评标纪律的4名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除名;对在履行供货合同中发生违约行为的11家供应商依法进行了处理,共收缴合同保证金、违约金、扣减货款500余万元。
  (九)关于党组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缺乏制度刚性问题整改情况。
  1.集团公司党组开展专项集中学习。专门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部署专项检查、流程梳理和制度修订工作,研究推动依法治企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重要制度,明确要求集团公司的经营发展中要让权力在制度的硬约束下运行,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全面推进法治神华建设。
  2.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重点抽查了集团公司总部11个部门和神宁煤业集团、销售集团,共发现各类问题66个,其中抽查发现问题31个,自查发现问题35个。突出表现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事项范围不清晰、实施办法操作性不强,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有章不循、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记录不完整等。3个专项检查组已经向有关部门和子分公司反馈了检查意见,于2015年5月完成整改。对于发现的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责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3.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并明晰决策事项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进行了评估,修订完成《神华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并附有116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于近期发布实施。梳理出对应相关制度50项,拟新增制度12项、新修订制度23项,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于2015年底前全部制定和修订完成。
  (十)关于改革滞后、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1.积极稳步推动深化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60条具体改革事项,涉及体制机制、产业布局、重大决策、人事制度等8个方面。以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目标,积极推进总部管控模式改革,研究明确总部定位,重新梳理工作流程。探索施行权力清单制,出台简政放权的具体方案,最大限度减少以审批为主的事前控制,推行备案制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授权经营改革,以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单位为试点,下放部分经营权,建立有效决策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推行总部机构改革与部分子分公司的重组整合。针对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偏多、有的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拟定总部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合并职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门,精简一些业务不饱满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部门,把有关职能及人员划入相关部门,将总部职能部门和内部处室控制在合理数量内,实现管控资源的有效整合,逐步提高总部运转效率和管控水平。截至4月3日,集团公司领导已经不再兼任下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者关系部合并为董事会与投资者工作部,将新街能源公司与神东煤炭集团、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与神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管理整合。
  3.加快推进授权管理体系建设。为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了内部授权管理制度,编制了《内部管理授权手册》,明确了董事会授予相关董事、董事长授予其他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总经理授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相应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管理机制,按照业务流程嵌入到OA办公系统中,要求被授权人严格遵循授权管理规定,在被授权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发生各种越权违规行为。目前正在研究确定无授权事项的归类和审批环节设置问题。同时,所有子分公司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内部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用信息化手段在线监控,将腐败风险防范嵌入业务流程。充分运用神华信息化工程最新成果和“大数据”手段,分析人、财、物、销售、采购等业务领域中可能存在的流程审批、内部控制、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风险和漏洞,在线监控主要业务活动,有效强化总部对子分公司的制度管控力度,在固化流程、规范管理、深化管控、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国华电力公司、神宁煤业集团、国神集团推广ERP等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正在继续推进建设用户授权及合规性控制管理系统、费用报销及关联交易系统,进一步加强操作层面的管控力度。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视整改工作与神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法治神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企业管控水平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和目标更明、要求和标准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强,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集团公司党组、党组纪检组和子分公司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团公司党组和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经营管理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导。集团公司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将坚持做到不松手、不减压,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按期修订完成情况、有关单位问责处理结果落实情况,切实督导将整改成果落实到位;对仍在继续的整改任务,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督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点内容放在优先地位加以推进,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纪律问责。在后续整改工作中,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为有力抓手,把纪律执行到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四)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转化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经营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把巡视监督作为治本的长效手段,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实现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巡视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视中发现的线索和突出问题,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在全集团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案镜鉴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在神华集团公司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A股的大牛市才刚刚开始

   《巴伦周刊》文章称,尽管中国股市已经出现惊人的涨势,但经济学家和策略师认为,牛市才刚刚开始。

  在中国政府的精心布局下,中国股市成为全球最火爆的牛市:过去一年,中国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的涨幅分别达到惊人的119%和121%。在对外国人开放的离岸股市香港,恒生指数尽管前期有些落后,但近期已经迎头赶上,仅四月就上涨了13%。

  这种异常勇猛的上涨源自于投资者对更多货币宽松和市场改革的预期。在严格的海外投资限制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环境中,中国人很乐意追随本国制造的大牛市。上周A股新开账户数量正以400多万的速度疯狂增长,而一年前仅为7万户。很多人甚至借钱挤进火热的股市,保证金余额已经超过了1.6万亿元,而16个月前仅为3000亿元。法国巴黎银行在四月中旬预计,超过70%的大陆上市公司市盈率超过50倍,40%超过100倍。


  而瑞穗证券亚洲股市策略师Kengo Yoshida警告称:“大陆投资者对股市的乐观情绪如今已经远远脱离了基本面。”
  的确,股市的勇猛上涨和这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成了鲜明对比:中国经济增速从五年前的12%一路放缓至7%。股市迅猛而快速的上涨、经济可能辜负市场预期的压力,都使得股指修正10%或以上的可能性增加,这可能加速杠杆投资者保护他们的保证金。
  然而,最可怕的是:经济学家的股市策略师表示,随着中国逐步向国际投资者开放股市,A股大牛市才刚刚开始。
  即使已经触及4442点,但沪指距离2007年创下的6092点峰值还有27%的上涨空间。这意味着,着眼于三年以上的长期投资者可能需要静观其变,趁回调之际建仓。
  贝莱德中国股票投资负责人朱悦(Helen Zhu)称:“尽管股市已上涨,但这仅仅是个开始。在推动强劲的回报方面,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比经济增长周期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并减少了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尾部风险。”
  美国投资管理公司Clough Capital Partners 首席执行官Chuck Clough对朱悦的说法表示认同。他认为,中国人近年来才刚刚开始买股票,“中国人从储蓄转向股票投资的大型运动才刚刚拉开序幕。”
  毫无疑问,政府希望这波上涨继续。并非巧合的是,国有媒体在政府放松购买股票限制之际也开始对股市发表评论。“鼓励高涨的市场情绪帮助政府达到一系列政策目标。”香港研究公司 Gavekal Dragonomics亚洲研究部门主管Joyce Poon如此表示。
  毕竟,近些年寻求增加资本的中国企业筹资的途径是发行债券而不是股票,因为股市在过去几年是如此令人沮丧。因此,上涨的股市不仅仅增加了小企业的资金,帮助减少中国不断膨胀的债务,还给了中国人一个除了房地产以外的投资目标。
  批评者认为,中国只是用股市泡沫替换了房地产泡沫。但是,股市泡沫的“纸面”财富并不像空荡的房子和寂静的空路那样致命。只要看看美国2000年左右的科技股泡沫,尽管当时令人痛苦,但最终被证明比2007年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坏性要低,因为人们无需解决过剩的房产库存。
  中国政府当然清楚:管理股市更加容易。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持有很多大陆企业的股票,相当一部分股票不在流通股范围内。中国政府采取措施,大规模放宽大陆股市对外开放程度。沪港通交易机制于去年11月开通,全球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这一机制交易大陆股票。
  基于充裕的流动性,中国人对股市前景保持乐观态度。法国巴黎银行亚洲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称:“A股牛市很可能继续下去,除非中国政策制定者突然收紧措施。”
  习近平正致力于打造“中国梦”,希望中国拥有一个繁荣的资本市场。因此,一个MADE IN CHINA的牛市,还有什么是比它更大的胜利?

周先苗廉价卖公园 温岭市割地又赔款

浙江省温岭市的大老虎,腐败分子周先苗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把主城区居民赖以休养生息的锦屏公园大片土地,按市价3.7%的价格(每亩每年1万元,出租期20年加建设期7年)出租给台州新港商业老板叶国坚办餐饮综合体,让其分租给经营户牟取暴利,搞了个所谓的市政府895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反响巨大。而把公园近40亩的土地改变用地性质,作为市级重点工程立项,除了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外、发改委主任外,绝非零时工和一般领导能为之。

一、温岭市餐饮业产能严重过剩

在温岭市,由于18大后公款吃喝有所抑制,经济不景气等原因,餐饮业已经是过剩的产业,许多店主经营陷入困境,经常有餐厅饭店关闭歇业。

二、市中心的公园被划给老板办餐饮新天地

位于市中心的锦屏公园是主城区居民赖以休养生息的最主要场所。贪官和奸商勾结在一起,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把公园南部面积几十亩的树木、植被、设施铲除,划给新港商业老板叶国坚搞餐饮综合体。实际上,是建房子出租给商家,老板收租金,搞商业地产的模式。并且,这还是市政府列项的895重点工程。此举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乃至周边的景观,还开了一个十分恶劣的先例,政府将来会不会把公园的东、西、北沿街区块也划给老板办“天上人间”KTV或者按摩院之类的“重点工程”,是广大市民十分担心的。


1.锦屏公园南部被划给老板办餐饮的椭圆形区块(从上图中,仍然可见已经被铲除的绿化和公园设施)


图二.办在市区锦屏公园里面的建设期为7年的“餐饮新天地”一角

三、公园新天地895重点工程”的真相

官方从未向社会公开叶老板是如何取得公园土地的,发改委是如何立项的,锦屏公园新天地餐饮895重点工程的协议细节是什么。据笔者多方了解,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1)铲除公园近40亩土地的绿化和公园设施,出租给叶老板搞特色餐饮。承租期20年加7年建设期,每亩每年租金1万元;也就是说,前面的7年“建设期”是免租金的,27年政府实际平均收取每亩每年租金为¥7407.4元。
2)作为温岭核心城区新天地周边的村留地出租金高达每亩每年2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新天地这块土地的租金只有相同地区土地租金的3.7%
3)相同区域的商业地价高达每亩1200多万。
4)温岭市的普通商品房高达每平米1.5-2.2万。与新天地相同区域的门面房租金高达每天每平米3-8元。
5895重点工程的背后,还有没有隐藏着什么?!比如,税收优惠,政府资金返还。
6)假如市委书记不腐败,假如市长不腐败,假如常务副市长不腐败,假如发改委主任不腐败;假如这是狗贪官自家的后花园,他们会把大片的公园土地按市价3.7%的价格长期出租给老板;老板建成商业用房后,再高价出租给广大的经营户?!

四、新港商业集团老板曾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台州新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叶国坚,原来只是一个开罗曼庭咖啡馆的小店主。其开发的专业市场,温岭千禧文化创意园,也是政府支持的重点商业项目。曾因经营管理不善,设施不到位,建筑质量差,欺骗商家,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3.老板叶国民坚的另一个商业项目“千禧创意园曾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新港投资开发的温岭三星大厦裙楼商圈、千禧创意园、太古广场、置地广场、锦屏新天地、羽山国际购物中心等几乎都占据着市区的黄金地段,大部分被列为市级重点工程。



4.老板叶国民坚的另一个商业项目“千禧创意园门可罗雀,曾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能够让政府把处于黄金地段的公园划出几十亩,把公园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列项为市政府895重点建设项目,给与政策扶持,开发已经严重过剩的餐饮行业。除了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外,不是一般官员和零时工能做得到的。这个,您懂的。

四、台州新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叶国坚。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938号。
邮政编码: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