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群众来信反映了各类社会问题,国家信访局办信司相当于一个了解民意的窗口。“中央领导非常重视群众来信,我们有详细的向中央领导报送群众来信内容的流程”,办信司负责人介绍说。
首先是信件上报,包括原件上送、摘要上报。原件上送即将原信直接呈报给中央领导参阅;摘要上报,形成信件内容摘要,上报领导参阅,“摘要上报分为单件摘报和综合摘报。向中央上报来信信息,是办信工作的首要办理方式,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职责”,该名负责人强调。
据其介绍,除了上述信件“上报”,对于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办信司综合分析来信情况后,也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参阅,“通过出台或完善政策推动问题成批解决”。
该位负责人表示,此类涉及政策性问题的“上报”,主要有三种方式:编写《信电情况》,“对于写给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根据来信情况,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汇总分析,报送中央领导参阅”;专题分析,“根据某类专项问题的来信情况,分析变化趋势、苗头倾向、突出表现等,报送中央领导”;综合分析,“根据某一时期、某一阶段群众来信总体情况,梳理分析,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情况报告”。
对于应转由地方政府办理的群众来信,则分为“转送”、“交办”两个层级。“转送”主要针对一般的个人诉求;“交办”则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信访事项,办信司会发函交由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此外,应由地方政府办理的群众来信,还有“通报”制度,办信司会定期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该地来信情况,内容分为专题性的、综合性的,其中专题性的《信访情况通报》,则视情况增发国务院相关部门或主要负责人参阅。
该位负责人强调,办信司的工作原则是“应复尽复”,必须采取回信、回电话等各种方式,告知来信人的信件办理情况。而且,对于领导批示、发函交办的事项,如果承办方超期未汇报或汇报经审核不合格,或群众评价不满意,办信司会电话催办、发函催办,乃至于请承办单位来人汇报、派员到实地督察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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