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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4, 2018

“红通犯”潜逃17年 改名后12次往返国内

刘梦平某天在酒店上厕所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逃脱,她先是到婆婆住处拿了护照和9万多人民币,然后花费2000多元打车到深圳,再从罗湖口岸到香港,辗转到新加坡找丈夫。

“时间过去太久,很多事记不清了。”4月3日上午,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的刘梦平,多次用这句话回答公诉人的讯问。

检方指控,今年55岁的刘梦平在1995年到1998年间,利用担任某国企在香港全资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给其他公司提供借款便利,伙同单位同事收取“好处费”共计600余万元。

新京报记者获悉,2000年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刘梦平逃脱前往新加坡,并于2005年变更国籍后,以刘思佳的名字12次往来国内与新加坡。2017年,被列上“红色通缉令”的刘梦平被海关扣押,继而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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